[新闻资讯] 奇闻!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公务员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Kiver 发布于2010-3-27 20:24 6858 次浏览 79 位用户参与讨论     [复制分享主题]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E2 b6 Q1 _% w;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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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幕内参:http://bbs123.blog.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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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Q+ N/ G8 H  Q; A" [- Z& N* h- z1 `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 w7 s. M6 V

+ K2 l4 J2 X1 p0 P) Q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r: D, ]  G4 p( Q(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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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8 ]# W' I' M! R+ N& |6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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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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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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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J9 a, j6 _2 c% a$ R2 z# Y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已有(79)人评论

嚣のЪ 发表于 2010-3-27 20: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跟什么嘛!9 U$ `  |, U7 o2 \7 [: a
牛头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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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p 发表于 2010-3-27 20: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看去。。。一直重复又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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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an 发表于 2010-3-27 20: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觉文章好强调公务员3个字!大晒咩?
6 }8 G7 N* s, j# R我觉得简直混账啊,女的很冤枉,几大都上诉啊!* b/ p* |1 w% v2 a( i$ z
咁样嘅公务员要唔要都罢啦,仲话係洛阳一大损失,有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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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556 发表于 2010-3-27 20: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无奇不有,受害人得不补偿,反而判罪2 b0 o# E( ?) j
感叹天朝真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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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r5200 发表于 2010-3-27 21: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告诫各位女同胞被强奸时要注意配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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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uang 发表于 2010-3-27 21: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本贴不会被河蟹…… 支持女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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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h 发表于 2010-3-27 21: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真是“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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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ti 发表于 2010-3-27 21: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的事真是无奇不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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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81 发表于 2010-3-27 21: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什么世界,但愿不是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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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34257 发表于 2010-3-27 21: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公务员,简直人神共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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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rex 发表于 2010-3-27 21: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系受过"先进性教育"嘅好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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