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午休期间上厕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牺牲”?

Kiver 发布于2010-8-17 16:51 5611 次浏览 34 位用户参与讨论     [复制分享主题]

午休期间上厕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牺牲’?”近日,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后,引起网友争议。

据江阳区黄舣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朱继宏上厕所前还在网上与女友聊天,这些细节公布后,质疑的声音更加强烈。

针对网络议论,黄舣镇政府负责人表示:朱继宏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间,不慎摔倒后引发颅内出血死亡,认定为因公牺牲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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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期间公务员卫生间摔倒

据江阳区委宣传部向媒体通报的情况,7月24日14时,江阳区黄舣

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在上卫生间时摔倒,导致后脑重创。

半个多小时后,躺在办公室沙发上的朱继宏被同事发现,当即请来黄舣卫生院的医护人员进行简单包扎。

在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建议下,朱继宏先后被送往泸州人民医院和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

7月26日,朱继宏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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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牺牲 追授“优秀共产党员”

7月27日,朱继宏被认定为因公牺牲,中共江阳区委追授朱继宏“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7月28日,江阳区委为朱继宏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数百名干部群众前往泸州市殡仪馆,为他送行。

黄舣镇党委副书记刘海介绍,朱继宏自2009年3月考取公务员后,一直在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他一个人承担了3个人的工作量。”由于酒业发展园区建设的需要,黄舣镇政府工作人员长期加班。“我们镇上如果可以休息周末,需要特别出通知,否则就视为照常上班。”

刘海说,朱继宏平时工作极为认真负责,熟悉他的群众都称赞他是个好同志。朱继宏牺牲后,他负责的工作只好分配给3个人来承担,“这就可以证明他过去的工作量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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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发帖爆出聊天细节

朱继宏因公牺牲后,泸州本地论坛网友对朱继宏表示哀悼。朱继宏的同事们也加入到发帖怀念同事的行列中。

黄舣镇工作人员李某的网名叫“忘忧谷”,他介绍了大量朱继宏平时工作的情况。

“忘忧谷”介绍说,“7月24日午饭后,小朱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时上上网,边做做工作上的事情,边和女友聊天,并相约下午迟一点陪女友逛街,中午一点多钟同女友话别,先到厕所方便一下准备午休,结果摔倒在厕所内。”

这条帖子立即引来网友强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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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质疑午休摔倒算不算因公

网友“一样的我”、“探索发现”、“虚位以待”纷纷质疑:午休期间摔倒在卫生间算不算因公?与女友聊天也是工作?

面对网友质疑,“忘忧谷”等人竟然爆出粗口,指责提出不同意见的网友是“喷粪”和“打胡乱说”。

公务员认定为因公牺牲受到网友质疑,黄舣镇政府该如何对待?

刘海介绍,“忘忧谷”系镇政府负责网络舆情的工作人员李某,负责收集网络信息和进行舆论引导。

针对网友对朱继宏因公牺牲认定的争议,刘海认为,7月24日是星

期六,朱继宏是在周末加班时间摔倒在卫生间里,认定为因公牺牲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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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因公牺牲“值得商榷”

律师郭刚表示,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和病故的确认,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患职业病死亡,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都属于因公牺牲。除开这两种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均属于病故。

郭刚认为:朱继宏午休期间在卫生间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能否认定为因公牺牲,“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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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4)人评论

Kiver 发表于 2010-8-17 16: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法规,就可能算

依法规,公务员只要因工作死亡,就叫“因公牺牲”

  公务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工作而伤亡,适用的是两套法规。前者依据《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按照此条例,凡是军人因为公务死亡的,至少可算作因公牺牲。所以相应的,只要公务员是因为工作死亡的(比如上下班遇交通事故),就应该算因公牺牲,要发放《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和一次性抚恤金。

只有与工作无关的死亡,才统一算作病故来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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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厕摔死如果算“工伤”,那么“因公牺牲”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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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休期间上厕所摔死,算不算因工作死亡呢?由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只有“其他因公死亡”这样的简单条款,所以我们需要参照非国家工作人员适用的《工伤保险条例》。按照此条例,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认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因工作需要遭受伤害为工伤认定的三大要件,但涉及到具体细节还需要用人单位予以确认,如考勤时间安排、工作强度设定等,所以如厕摔死算不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

公务员如厕摔死被封"因公牺牲" 律师质疑有误

人民网北京8月16日电 (记者贾玥) 公务员在午休如厕时摔倒身亡享“因公牺牲”待遇引发争议。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军认为,“牺牲”是指为公众利益舍弃自己的利益,因而“因公牺牲”的定性并不准确;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则表示,午休时间是否应被排除在工作时间之外还存在一定争议,要看该公务员所在单位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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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厕所身亡定性为“因公牺牲”是否准确?

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向媒体通报的情况显示,7月24日14时,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在上卫生间时摔倒致后脑重创,26日因抢救无效身亡,年仅29岁。7月27日,朱继宏被认定为因公牺牲,江阳区委追授其“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对于朱继宏在厕所摔倒致身亡的事实是否应被定性为“因公牺牲”,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军有着不同看法。

“我认为因公牺牲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警察或军人为了公共利益——如抢险救灾等行为而导致的自我牺牲。从朱继宏案例看,他的死亡不能上升到‘牺牲’的高度。相比之下,称之为‘因公死亡’更为准确。”

国家对于公务人员因公牺牲确认标准有明确规定。民政部曾于2004年12月24日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和病故的确认,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记者查阅《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时看到,符合执行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遇意外身亡、患职业病以及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等情形之一被视为“因公牺牲”。

据此,有律师认为,朱继宏午休时间上厕所并非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而被认定为符合因公牺牲情形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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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是否应算作工作时间之外?

据媒体报道,黄舣镇政府负责网络舆情的工作人员李某在网上发帖透露,朱继宏在事发当日午饭后曾与女友用QQ聊天,并相约下午迟一点陪女友逛街。结束谈话后,朱继宏去“方便”时摔倒在厕所内。

李某的此番描述被外界解读为朱继宏是在午休时间发生意外身亡的。

时福茂表示,一般认为,午休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但如果朱继宏在这个时间段仍继续工作,同时他所在单位也认可这一自愿加班行为,那么也应该将这段时间视为其正在工作。

至于在网贴中提及的朱继宏与女友聊QQ这一行为,时福茂认为,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上厕所或者偶尔偷个懒,并不能成为劳动者工伤认定的阻碍。“谁也无法保证每时每刻都百分百地投入到工作之中,认定工伤应遵循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死亡”这一标准。

网贴虽然曝光朱继宏事发那天“像往常一样,边上上网、边做做工作”,但该镇党委副书记刘海显然仍充分认可其工作态度。刘海在介绍情况时表示,朱继宏“一个人承担了三个人的劳动量”。由于酒业发展园区建设的需要,黄舣镇政府工作人员也长期加班。“我们镇上如果可以休息周末,需要特别出通知,否则就视为照常上班。”

“无私奉献的敬业态度值得表扬,但与是否该被认定因公牺牲、享受优抚待遇是两回事。” 时福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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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公务人员遇此情形应如何处理?

2004年元月1日正式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得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行政法规。对于工伤认定标准,该条例指出,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七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同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可视同工伤。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对象为企业职工及个体工商户雇工,因而处理朱继宏这一情况不能完全套用此条例,而只能参照规定中的某些具体做法。

“虽然公务人员的工伤认定标准有另外的规定,但我认为朱继宏所在单位不能自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因公牺牲标准,应交由当地社保部门调查。黄舣镇党政办只应负责认定的证据搜集、材料整理的工作。” 李庆军指出。

那么,普通劳动者遭遇朱继宏这样的情况,是否应被认定为工伤?对此,时福茂认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及因工作需要遭受伤害为工伤认定的三大要件,但涉及到具体细节还需要用人单位予以确认,如考勤时间安排、工作强度设定等,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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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ver 发表于 2010-8-17 16: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道义,就不该算

什么叫牺牲?5 Z  b% B! z7 r+ x# O0 O' K4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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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按照词典的解释,还是人们约定俗成的认识,把指代死亡的牺牲定义为“为公众利益舍弃自己的生命利益”都是准确的。所以牺牲必然是带有奉献性质的,或者说具有道德感的行为。) Z- U+ `4 r$ }8 P: o$ M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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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军人在执行公务时,虽然本质上也属于履约范畴,但是由于履行的是保家卫国这样的重要职责,又具有高风险,同时收入又与付出不相匹配,所以这种职业天然具有道德感,把军人执行公务时遇难称为牺牲,人们一般也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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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 T0 N0 @" p% ^  K2 |如厕摔死显然不是牺牲

  然而公务员显然不同于军人,这个职业并不具有天然的道德感,实际的工作内容也仅仅是属于履约。当然,在某些履约的过程中,有人是怀着献身精神工作的,比如作为教师的谭千秋,所以他的遇难被称作牺牲,是不会有异议的。但是朱继宏的工作内容,显然和献身精神没有关联。不管是“朱继宏平时工作极为认真负责”,还是“长期加班”,都称得上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可以算作积极履约,还不能算“奉献”,遑论“献身”。

  更关键的是,上厕所摔死是因为“意外”,而并不是因为“献身工作”。所以这次死亡就更和牺牲不沾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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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ver 发表于 2010-8-17 16: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与理冲突,都怪谬赏主义

    公仆”的谬赏主义逻辑

  在80年代或之前,我们把原本商业上的交换关系理解为带有道德伦理含义的服务关系。在我们身边经常能看到将干好本职工作叫“奉献”,碌碌无为叫“敬业”,公务员叫“公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为此可以专门写一本书,本专题只能简化的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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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之一是那时候只有公没有私,既然如此,那么你所做的一切当然都是为公共利益服务了。所以你的工作天然就是有道德的,当然,有道德的程度是不同的,这个呆会再说。总之,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把这种错位叫做谬赏主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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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 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

90年代初的时候,我曾经写过一篇短文,题目忘记了,内容大体是从敲门声说到服务意识。大意是:在80年代的时候,由于电话还很不普及,亲友之间的登门拜访,还很少事先电话预约时间,而是直接登堂入室。所以在那个时候,经常有你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敲门声。从敲门的声音来判断来客,是许多人都具备的常识。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是急促而有力的敲门声响起,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不见外的好朋友来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预约的服务人员来了,比如给你修马桶的,给你修下水道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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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见外的好朋友是急促而沉重的敲门声?因为这种敲门声本身就是不见外的表现,在催促你赶快开门,或者还有责备你开门太慢的含义。当然这都是在玩笑的意义上。值得研究的是陌生的服务人员为什么也与不见外朋友的敲门方式类似?原因也不难理解,因为那时的服务人员,基本都是本单位的,提供的都是免费服务。也就是说,他是白白为你提供服务的。你不“麻烦”他的时候,他的收入一分不少;他在为你提供服务的时候,等于是你“麻烦”了他,是你欠着他的。这与现在商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或其他的收费服务是明显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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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还有一件需要提及的事情,就是无论是商店还是饭馆,几乎在所有服务行业,所谓服务态度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服务员爱搭不理,你叫几声,该聊天还是聊天,你买东西简直比向他要东西还难。那时的商店或饭馆里,经常贴有“为人民服务”的大字标语,但服务员的脸色与标语恰恰形成鲜明的对照。而现在,商店或饭馆中“为人民服务”的大字标语不见了,服务员的态度却大大改善了,有时甚至已经到了热情过分的程度。一位叫作卡特琳娜的瑞典女记者,在《金发碧眼看中国》一书中的看法就是,“服务员太殷勤,老师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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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如何理解双方的关系。在80年代或之前,我们把原本商业上的交换关系理解为带有道德伦理含义的服务关系。于是就经常出现这样尴尬的一幕:受到粗暴对待的顾客指责服务人员说,你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怎么这种态度?服务人员则理直气壮地回敬道:我是为人民服务的,可你一个人代表人民吗?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一个人服务的。这样的对话和揶揄,往往就演变为服务员与顾客之间的激烈指责和争吵。对这样的场面,年纪大一点的人,都会有许多记忆。而今天服务业中服务态度的改善,恰恰是在于在人们的意识中对这种关系定位的改变:服务提供者和顾客的关系,并不是带有道德伦理色彩的行为,而是商业中的一种对等的交换。无论是售楼小姐还是饭馆服务员的满面微笑,体现的都不是一种高尚,而是一种职业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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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最近刚刚看到的一个新词,叫作“谬赏主义”。这个词是一个网友在回应我关于“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问题时提出来的。我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了一下,结果是这个词以前确实没有人使用过,是这位网友的独创。什么是谬赏主义呢?这来源于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一句话,“不能谬赏,不要滥罚”。谬赏这种现象被加上“主义”,我猜想可能有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是为了强调这个现象在我们社会中不是个别的,而是相当广泛存在的。第二,这种现象之所以会广泛存在,也许是因为这种现象并不是偶然形成的,它实际上是体现了一种运作社会生活的逻辑,体现了一种隐含在这种逻辑中的价值假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对这个现象就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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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是这样来分析谬赏主义的。他说,在我们身边经常能看到将干好本职工作叫“奉献”,碌碌无为叫“敬业”,公务员叫“公仆”。不过如果我们仔细想想,到底什么是“奉献”,什么是“敬业”,什么是“公仆”呢?奉献是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的无私付出,敬业要有成绩,公仆要无偿服务于人民和国家,如果按照真正的标准来看,我们的这些大部分还不能算做“奉献”、“敬业”和“公仆”。警察抓歹徒,其实是本职工作。如果干好本来应该干的工作叫“奉献”,那么没干好本职工作迄不成“干好工作”了吗?那么不干工作迄不成了“干工作”了!这些“美妙”的名词在中国的泛滥,颠倒黑白,混淆了国人的是非观。结果就是我们一直把一般的当成了非常好的加以崇拜,把不算好的的当成了好的来学……,然后把最差的当成了一般的来保护了。结果就是国人道德底线的彻底下滑和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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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涉及到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即谬赏主义实际上是通过将应该的提升为需要褒奖的,将不太应该的模糊为应该的,而一步步地逼退了社会生活的底线,使得这种底限不断后退,最后终至溃败。在《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一文中,我曾经指出,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承认,社会生活的底线经常被突破。这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生存的一些基础在面临威胁。问题是在于,正如提出谬赏主义这个概念的网友所进一步追问的:是什么因素导致了我们生活底线的失守?可以说,这里讨论的谬赏主义就是其中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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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说,谬赏主义的逻辑是与运作社会生活的运动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搞运动是我们运作社会生活的一种基本方式。在那个年代,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政治活动、生产活动甚至植树造林、环境卫生等社会活动,都要通过全党动员全民动员的方式来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树立标杆,树立典型,然后无数的人学着去做,就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比如在那个时代,劳模就往往是这样的一种榜样。可以说,在当时,典型、“表扬”和学习等是整个社会生活能够有效运作的不可缺少的环节。谬赏主义就由此而生。应当说,本来谬赏主义的逻辑是用心良好的。它的假设是,即使是将本来应该的事情加以拔高,使其具有道德上的感召力,也会为整个社会树立起良好的榜样,人们就会学习模仿,就会在社会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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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谬赏主义很容易弄巧成拙。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它抽空了那些“应当”的事情中行动者的责任与义务。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表明的,当“应该”的行为受到褒扬,履行应当的责任和义务被誉为高尚,当普通的职务性行为被加以表扬,实际上也就将众多人普通行为的责任和义务底线抽掉了。因为当“应该”的行为成为表扬的对象时,有人就会说,我不想受表扬,我可以不这样。于是“应该”的底线便向后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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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中,在劳模评选中常有成功的或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及工作努力的农民工被评选为劳模,这曾引起一定的非议。有人会说,那些社会责任感强、积极从事慈善事业的企业家,不应该受到社会的褒奖吗?将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纳入评选劳模的范围,不是可以体现政府对他们的重视从而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吗?从道理上说这是不错的。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应该得到肯定,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应该得到提高。问题是在于,达到这些目标的有效方式不是将其评为劳模,不是对其进行表扬,而是应该用常规化和制度化的方式来实现这些目标。具有讽刺性的是,在捐赠行为很普遍的国家中,很少听到对这种行为进行表扬和宣传的,更不会请他们到处作报告。制度化的减税是最基本的褒扬方式。而在我们这个经常对这种行为进行表扬的社会中,据权威人士去年底透露,当时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道理很简单,表扬的结果是将社会捐赠这种在一些国家相当普遍的行为,定义为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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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应当看到的是,在改革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多世纪的今天,我们社会生活的程序化和规则化程度大大提高了。社会动员的方式逐步让位于科层化、程序化的方式。在这种科层化和程序化的方式中,激励机制开始由树立标兵而转变为常规化、制度化的激励,而责任和义务的观念开始成为对行为最基本的约束。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就是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底线。当然,如果进一步说,现代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与对等的权利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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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ver 发表于 2010-8-17 16: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谬赏的分化与延续

80年代之后,公和私开始分开,私的部分以利益关系代替了原来的道德关系,因而工作不再是奉献,而是糊口的营生;而公的部分依然延续了之前的谬赏主义。比如私企员工累死也叫过劳,而体制内强度要小很多的工作都可能评为劳模,其所遵循的逻辑仍然是私企的工作是为自己的利益,体制内的工作是奉献。按照这样的逻辑,私企员工叫工伤赔偿,公务员叫抚恤优待;热死在工地的工人叫死亡,摔死在厕所的公务员叫牺牲就不奇怪了。


8 @! h1 v0 J8 |/ O6 m) v1 v首先是因为荣誉腐败

  前面说过,公务员“因公牺牲”是公私分开后,谬赏主义在“公”这部分的延续。然而这个延续并非完全是惯性。事实上,当初没分开时,谬赏的程度也不同,越接近权力的人群,得到的谬赏越多。这就好比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造成金钱腐败一样,不受制约的权力也必然会造成荣誉腐败。

  从这个角度看,谬赏主义的延续,不仅是惯性,也是权力的刻意为之,是册封荣誉这项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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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别的原因

  越接近权力的人群得到谬赏越多的另一个原因是:“先进阶级”理论。这个理论是俄罗斯传过来的,就是说民众分为“先进少数”和“落后多数”,前者应该领导和改造后者。于是,越有权的自然也就是越先进的,道德荣誉自然也越多。如果“落后多数”中有道德出类拔萃的,那一定也是向先进团体努力接近的结果,所以要改变身份,提拔到先进团体来。比如汶川大地震后,抗震救灾英模事迹报告团成员共有36位,其构成为:主持人:1人;军警:17人;官员:6人;医护:3人(其中1人同时为军人);教师:5人;路政:3人;学生:1人。除此之外,体制外仅有的一位农民志愿者,也是做为“农民兄弟”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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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清理谬赏主义,也是当代中国思想启蒙之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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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128 发表于 2010-8-17 17: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啊,没选第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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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h 发表于 2010-8-17 17: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午休时间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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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c 发表于 2010-8-17 18: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五合理,午休系私人时间,所以我选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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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拉杰特 发表于 2010-8-17 18: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下那些救灾的稍微积极点都说有奖,去救灾的部队都说多得他们来,这些本来就是人民子弟兵的工作!当然我也是很佩服他们!只不过是那些记者没常识乱说话,加上一些上级的自利行为!因为上级有自利行为,所以就导致了上厕所都说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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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oyChan 发表于 2010-8-17 18: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条边界好模糊 虽然系午休 不过渠系加班 依然算工作 不过5系牺牲 渠5系响厕所战斗或者同厕所战斗
" l0 J3 d: ?0 Z5 ]应该算因工死亡就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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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ong 发表于 2010-8-17 18: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公媾女,因私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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エツクス 发表于 2010-8-17 18: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土豆上好似睇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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