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ows在與微軟的商標之爭中勝了第一回合

Kiver 发布于2004-2-28 08:48 834 次浏览 0 位用户参与讨论   [复制分享主题]
<FONT size=3>  【eNews消息】Lindows與微軟公司之間的名字之爭自2001年就開始了,而且Lindows在荷蘭、瑞典也都吃了敗仗,但這一案件現有有了轉機。<BR><BR>  西雅圖的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於當地時間2月11日裁決稱,該案件的陪審團應當考慮,在Windows1.0於1985年正式上市銷售前,「Windows」是否是一個通用詞彙。該法院還表示,即使「Windows」目前的「主要意義」不是通用的══也就是說,已經被專用意義所取代, <BR>這一商標也未必有效。<BR><BR>  這一裁決的結果是Lindows可以繼續使用其名字,但它仍然面臨法律難題。法官將原訂於3月1日的開庭審理時間向後推遲了,而且微軟公司還有可能上訴。<BR><BR>  微軟公司堅持,法庭在考慮商標的有效性時,應當只考慮「Windows」目前的意義。微軟公司的發言人斯塔茜說,微軟公司可能迅速地提起上訴。<BR><BR>  Lindows的首席律師哈里斯在一份聲明中說,他們的勝利是微軟公司受到的重大打擊。法庭的裁決表明,無論一家企業花多少錢,都不能買斷一個詞彙的使用權。微軟公司在企圖利用法律戰耗盡我們的資源。<BR><BR>  微軟公司在與Lindows的名字之爭中也取得了一些勝利。例如,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就強迫Lindows不能再在這三個國家銷售產品或開展營銷活動,中止所有的訂單,並禁止三個國家的用戶訪問其網站。</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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