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奇闻!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公务员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Kiver 发布于2010-3-27 20:24 7910 次浏览 79 位用户参与讨论     [复制分享主题]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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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F$ g$ r! I  M7 _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 v( Y3 q+ x!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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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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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v) N& W* v4 v) @# O

; E* M. I' A0 D6 R4 Q  \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z2 L2 ^/ D7 y* K6 i  Z0 E

4 K$ X. }  R5 w- g( q2 B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h% V/ U7 R" v- e; V+ f+ v: S

, g9 N9 c* @% y) i9 g% n- \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已有(79)人评论

嚣のЪ 发表于 2010-3-27 20: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跟什么嘛!
, a! Y2 f( D# s* A9 i* y牛头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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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p 发表于 2010-3-27 20: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看去。。。一直重复又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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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an 发表于 2010-3-27 20: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觉文章好强调公务员3个字!大晒咩?
7 J/ A0 [. v& V我觉得简直混账啊,女的很冤枉,几大都上诉啊!6 H, x+ @6 \7 ~7 C- [) |, O# l
咁样嘅公务员要唔要都罢啦,仲话係洛阳一大损失,有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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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556 发表于 2010-3-27 20: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无奇不有,受害人得不补偿,反而判罪
" N0 n$ {0 I: y9 C$ q5 c; G感叹天朝真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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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r5200 发表于 2010-3-27 21: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告诫各位女同胞被强奸时要注意配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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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uang 发表于 2010-3-27 21: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本贴不会被河蟹…… 支持女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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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h 发表于 2010-3-27 21: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真是“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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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ti 发表于 2010-3-27 21: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的事真是无奇不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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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81 发表于 2010-3-27 21: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什么世界,但愿不是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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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34257 发表于 2010-3-27 21: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公务员,简直人神共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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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rex 发表于 2010-3-27 21: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系受过"先进性教育"嘅好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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