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三部门要求各地30天内废止乙肝歧视政策

tandong 发布于2010-2-11 12:06 841 次浏览 6 位用户参与讨论   [复制分享主题]
本报讯 (记者吴鹏) 三部委昨日对取消乙肝歧视发出“最后通牒”:不仅卫生、教育、人社部门的“乙肝歧视”规定要立刻废止,即使地方政府做出的不合理政策,也要在30天内修改或废止。
# }/ i( S- I; @3 l( X( K昨日,人社部、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规定乙肝歧视政策的修改期限、明确私查乙肝的处罚责任,成为通知的亮点。6 H  b& F0 e6 L; ]1 D, i+ K) S
乙肝禁检测范围扩大
8 g: ?0 \/ Y/ H! v8 ]* C$ N2 m通知中称,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记者了解到,“不得检测”的范围不仅包括征求意见稿中的“乙肝五项”,还扩展到“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范围扩大到了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即俗称的“HBV-DNA检查”。+ [+ C% a6 @% g# L- R0 w( M4 ~
同时,通知也指出,入学、就业体检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专家表示,进行转氨酶检查可以衡量肝功能的状态,如果是乙肝病人,他们的转氨酶会出现异常。$ r  G: y7 @4 C
通知还规定,因职业特殊确需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
) ~0 L8 |1 q8 L$ R4 A- k9 B医护泄露隐私暂停执业' h$ ]: O7 Q: ?, G4 s
通知表示,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另外,凡属教育、卫生、人社部门发布的“乙肝歧视”政策,要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不再执行;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要自接到这一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 f2 {" |% |1 K- b
通知详细列出了对违规检查乙肝的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处罚方式。比如教育机构招生违规查乙肝,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分;用人单位违规,要依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给予罚款。" N7 T6 Y* M4 |3 D" _) D: ~; }% e
同时,体检机构不仅要停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对泄露乙肝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将面临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教育、卫生和人社部门如发现在乙肝检查监督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最严重的可以撤职或者开除。
+ ^0 Z) }1 p% f( E9 a; Z$ d■ 相关新闻
% B  T5 P+ ^2 a# F. U7 P) a0 L禁入职业将统一公布* d# {8 o1 _0 i: G3 A( l- o
本报讯 (记者吴鹏) 昨日,三部委发出的通知中称,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将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8 I; b  J) y% X" Y+ O8 j$ b* \; ~
之前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卫生部门统一发布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以防止用人单位私自以“不得从事”为由,拒绝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工作。
1 F# y+ P+ N7 p: M. P# ?但是限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是不是另一种歧视?中国工程院院士庄辉在日前曾表示,限定职业并非歧视,而是一种保护。
$ v) a3 Q1 Y1 C* x1 _! z( Q! y# v北京将调整% g0 U" y. v6 B  V2 W* \
体检项目
# T/ R# ?- v2 L: J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杜兵昨晚表示,尚未收到上级部门关于调整目前入学体检项目的通知,最晚在11日核实通知的下发执行时间,并会及时调整体检项目,取消现有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3 a& K7 c8 R1 w8 P不过,杜兵担心,即使他们在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但学生入学后,再体检发现乙肝病毒携带,可能仍将面临被清退的风险。目前,北京地区统招高校的招生体检定点在北京市体检中心进行,但高校内对在校大学生是否进行年度体检、以及选择体检机构,都由校方决定。(新京报 吴鹏)

已有(6)人评论

kyo1983 发表于 2010-2-13 13: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早就应该调整。人地只系带菌姐,都要限制呢样限制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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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uu 发表于 2010-2-13 12: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乙肝不是冇得治咩?只有食PILL咩??定係我OUT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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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oyChan 发表于 2010-2-12 00: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其实根本5大 肝炎都可以医好 就好似一般流感甘
$ @( p) k9 I! G# @7 q* z大家都要传染性 同样大家都可以以相比以前非常低既代价医好...2 H0 n: W7 Y  y) N1 P
哩个当初因为乙肝难治而定下既规矩 的确冇存在既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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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an 发表于 2010-2-11 20: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解决好多人就业难问题啦!呢个係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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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ong 发表于 2010-2-11 20: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拉...有乙肝就唔系人啦wor??
3 i0 b. ?' H  w- {# k) E既然可以对犯过事嘅放低有色眼镜点解有病嘅就唔得呢?, h$ f( Z& Y+ V1 F$ @+ T
自己小心的米冇事咯....
, F  D. K" f1 ~4 ^" k) Tcao0422c 发表于 2010-2-11 12:44
犯过事又点啊?有钱,咩都得啦!!包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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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0422c 发表于 2010-2-11 12: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拉...有乙肝就唔系人啦wor??1 K- Q/ z1 r! M# G8 a2 ~5 |+ W- Y
既然可以对犯过事嘅放低有色眼镜点解有病嘅就唔得呢?
$ X2 @& b$ T. V3 M自己小心的米冇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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