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政协委员交雷人提案:老婆做家务 老公须发工资

Kiver 发布于2010-3-1 17:11 1526 次浏览 24 位用户参与讨论   [复制分享主题]
四川新闻网3月1日报道
0 B8 b2 i& d2 @! c8 b3 O+ \1 h: ^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上两会,昨日她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0 j$ J- w9 M&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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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将赴京,出席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作为每年的“提案大户”——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高级经济师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是其提案之一。“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昨日,张晓梅在成都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D1 |: H9 G/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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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家务工资 妻子状告丈夫
, i# F# W$ [9 z7 l  2006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法院接到了一起案件,案由为妻子向丈夫索赔家务劳动的工资。为了丈夫的事业,妻子罗某放弃工作在家当全职太太,但每次向丈夫要钱时都很窝火,丈夫谭某认为钱是他赚的。于是罗某将谭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每月付2500元工资。! M8 ?" A+ P2 F. S
  “在传统观念中,女性相夫教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正是这种偏见,使得一些女性放弃了个人发展。其实,回归家庭的妻子付出得更多,不仅要付出事业,还要想方设法为# W# y6 E1 h- i" v
  张晓梅家庭做好后勤保障,她们的劳动值得尊重,却又不能得到应有的承认。”张晓梅说。- G% N& R* e8 m2 J
  张晓梅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生活空间早已不再局限于家庭,“但这并没有改变女性在家务劳动中的地位,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张晓梅举例说,2001年第二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资料显示,中国城镇妇女每周有21个小时花在家务劳动上,比男性的七八个小时要多近两倍。% h2 m: k( q' m6 }- t- L

( H4 l5 p' R' T  V3 p家务活缠身 女性竞争力减弱# [+ B  t1 @# S3 B3 b: v
  张晓梅告诉记者,由于家务缠身,导致女性的社会竞争力大大减弱。首先,家务劳动造成了女性的就业困难。女性在承担着繁重家务劳动的同时,必然要减少投入到深造学习以提高自身技能的时间,其直接结果就导致女性自身能力有限、竞争力不强。其次,家务劳动影响了女性自身发展。女性对家庭的责任感、为家人付出的意识普遍高于男性,当个人发展与家庭责任发生矛盾时,女性选择为家庭而放弃个人发展的远高于男性。
/ k; G+ Q3 H+ l" q- N& {  张晓梅说,这样的现状导致的后果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从事较多家务劳动的女性很难就其劳动得到适当补偿,从而也就导致了女性离婚后财产权益弱化的进一步加剧。  r4 y4 i5 I4 P" Q7 M- q$ G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1 v+ s) {' h2 u2 ?" O4 ?
  “然而‘付出较多义务’是个模糊概念,难以按照劳动时间长短来计算,也难以按承担家务量的多少来计算,这造成女性在离婚时处于弱势地位。”张晓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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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家务劳动 摆脱对男性的依赖; M- {) o! t& c1 [# S
  为了保障女性权益,承认在家庭中的付出,张晓梅今年将提出“实施家务劳动工资化”的建议。“这在于争取得到家务劳动所应该得到的工资,从而使人们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让女性摆脱对男性的过重依赖。”
  T: n1 ^. O7 m4 t% z# h  家务劳动又如何工资化呢?张晓梅提出了三点建议:一、取消《婚姻法》劳动补偿制度中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家务劳动仅仅是社会分工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所创造的价值与夫妻间适用何种财产制没有任何关系。”二、明确家务劳动补偿的相关因素。三、扩大家务劳动补偿提出的时间范围。《婚姻法》规定补偿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这样事实上损害了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财产权益。建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纳入到提出劳动补偿要求的时间范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可以根据其劳动的时间和强度、参考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以及配偶的收入等方面来提出补偿要求。

已有(24)人评论

wjr5200 发表于 2010-3-1 17: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系甘 我做家务系屋企收工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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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an 发表于 2010-3-1 18: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钱嘅地位又加重了,越来越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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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om16 发表于 2010-3-1 19: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了要交税吗?要制定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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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 发表于 2010-3-1 1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本事就收利是税,再看你官家子弟收的利是钱是6位数还是7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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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h 发表于 2010-3-1 20: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可能与河蟹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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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29894 发表于 2010-3-1 20: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哈哈 那我豈不是要天天做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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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1983 发表于 2010-3-1 20: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上呢个提案明显带有性别歧视既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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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hus 发表于 2010-3-1 20: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猫竟然咬K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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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an 发表于 2010-3-1 20: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猫竟然咬K社。。。3 H0 o: Q6 q( {: R, |
alexhus 发表于 2010-3-1 20:30
我竟然无留意添!!!错过咗咬人嘅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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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ong 发表于 2010-3-1 21: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K社拖欠水猫劳务费被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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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muro 发表于 2010-3-1 22: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系入来睇社长被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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