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高明交警和法院联合炮制的司法黑幕:男子被撞,还要赔偿撞人者7万多元

Kiver 发布于2010-8-18 23:10 1207 次浏览 18 位用户参与讨论   [复制分享主题]
》》》》》》声明:帖中所述之事实,完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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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a7 ]5 J1 A. K, w$ o       200984傍晚1937分,我朋友潘先生(男,27岁)骑自行车行驶在荷城泰华路上,当行至汇源豪庭小区入口处时,潘先生停车在路边张望。3 y, V/ E6 c* `, a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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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此时,他忽然发现有一位年纪偏大的妇女(邱X64岁,西安人)正驾驶着电动自行车高速向其驶来,潘先生想作紧急避让,但由于此时邱X的车速实在太快了,而且丝毫没有减速、刹车的迹象,避无可避。
6 Y1 h' ~, p- I5 j    【事故发生处,有非机动车道,邱X却违规行驶于机动车道上,而当时,潘先生是已经横过了公路,并停车于路边(符合《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的情形)。】6 h; A5 ?/ u$ ^9 R2 j

: w, y* t  t8 {; n" A7 m2 o    于是,这名老妇就连人带车就直接撞到了潘先生的自行车,他的自行车被撞至两个车轮弯曲变形,右手无名指及小腿也被擦伤。而邱X的电动自行车在发生碰撞后,还向前滑行了23才停下,邱X倒地,可见其当时的车速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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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经高明区某汽车修配厂鉴定:邱X的电动自行车前轮制动拉索与制动支架生锈卡死,无制动作用,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5 s9 e7 f$ p! B8 v; L9 D% R
    即是说,邱X的电动自行车,是不应、不能在道路上行驶的。另外,据悉:邱X还患有较为严重的眼疾,视力极差。( v/ J; p2 k% X5 y! g/ ~, Z

. e# Q4 r: A& e+ }5 x0 A    但是,事后,邱X却在相关人员的教唆下,故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而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及其所在交警中队,在某些关系的疏通下,徇私枉法,极其错误地作出了潘先生要承担50%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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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不可思议的是,2010521,邱X一纸诉状将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由于该次事故而造成的,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合共14万多元的50%7万多元)。9 t+ ], ~6 `9 T. g$ f
    (经查证:邱X是勾结了佛山的医生,故意过度治疗、混水摸鱼,以致医疗费虚高)* H% P, W8 T8 C4 |; \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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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主审法官邹某无视该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和事实真相,故意避重就轻,完全采信邱X一方的口供,主观认定对邱X一方有利的事实和情节;相反,潘的口供以及证据却被法官全部否定,完全不被采纳,明显偏帮、袒护邱X一方。. X2 l2 n7 p) C+ H) `9 ^+ H: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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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86,高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完全错误和歪曲事实的枉法判决,判令潘先生10天内赔偿邱X7162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770多元。- o- U( D; T& S# `3 e) b

: e  X0 ^( D/ X. n2 I    后经查实,高明区法院系统有人插手、干预了该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而且,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及其所在交警中队也与邱X的亲属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3 Q3 c5 ]; p  ?6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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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健康正常的成年人,骑着一辆合格的自行车,在路边停车的状态下,被人撞了,还要赔给撞人者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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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呀,这是一个何等黑暗无良的世道,共和国的法律难道只是某些人手中随意玩弄的工具吗?我绝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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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5 `9 u0 ?" Y7 t1 R% B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容不得你们如此放肆。高明只不过是一个很小的地方而已,虽然山高但皇帝却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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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错误地认为:有人在高明可以只手遮天、为所欲为;干预司法、强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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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将得不偿失,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还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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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8)人评论

基拉杰特 发表于 2010-8-18 23: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TC一直是那么黑暗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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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h 发表于 2010-8-18 23: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混,一起黑,就等着一起say拜拜吧~~
: ^# l: N: u& [果然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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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r5200 发表于 2010-8-18 23: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实在多得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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エツクス 发表于 2010-8-18 23: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啲咁嘅法律有等于无,有几多人话“係”就係边方对,钟意就将黑变白。5 ]. R7 S2 F7 I' T3 F) ^( }
中国~~无疑係人治嘅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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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超 发表于 2010-8-18 23: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相信明天会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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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心 发表于 2010-8-18 23: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我黑,我先破产,再比人告,一审判我要赔几十万,现在等二审,比佢还冤,做好人没好报,天系帮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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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an 发表于 2010-8-19 00: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黑係好正常,但估唔到咁黑,天啊,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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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gbook 发表于 2010-8-19 05: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係好正常,但估唔到咁黑,天啊,黑啊
$ J/ ?) b3 @) m6 ~" Y, m* h" \kevinchan 发表于 2010-8-19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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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比人屈嘅已经好好彩咯,如果撞鬼死佢,殓葬无得陪,恐怕其家属还要赔多D钱比果条撞人佬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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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gbook 发表于 2010-8-19 05: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我黑,我先破产,再比人告,一审判我要赔几十万,现在等二审,比佢还冤,做好人没好报,天系帮强权的.% ]& @2 ?* ^( }" C2 v
平常心 发表于 2010-8-18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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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J9 C! r% I  j   国法国法,梗系比国家用架嘛,平民百姓边够料同佢地讲至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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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ong 发表于 2010-8-19 08: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够乌龙呀,够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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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斯 发表于 2010-8-19 10: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哩个质变嘅社会系冇乜嘢奇怪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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