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间上加“我为好友”的朋友先决条件

热度 2已有 491 次阅读2009-4-16 16:37 |个人分类:闲情日志|

最近接受到不少朋友加我为好友
但请所有欲加我为好友的朋友达到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自己独立的个性头像;
2、在论坛上活动超过一个月时间且现有社区论坛帖量不少于32帖者
3、自己的个性空间里积分不少于30分
 
若未达此三个条件的,我有权限拒绝好友申请,不然好友过多也是无引了~~~~

发表评论 评论 (11 个评论)

回复 kalaso 2009-4-18 20:23
呵呵
咁似征友启示嘅
回复 Kiver 2009-4-18 22:02
kalaso: 呵呵
咁似征友启示嘅
因为受欢迎
所以很多人加~~

必须用条件来筛选一些人
回复 hotcool2 2009-10-5 11:39
受欢迎~~~~
回复 Kiver 2009-10-5 12:04
hotcool2: 受欢迎~~~~
好汗啊???
回复 hotcool2 2009-10-5 12:06
梗是
回复 hotcool2 2009-10-5 12:08
我看整个空间都只有社长你写加友条件
回复 Kiver 2009-10-5 12:09
hotcool2: 我看整个空间都只有社长你写加友条件
因为有些人连头像都没有
个个加了的都没有头像
人多了就难搞~~
回复 hotcool2 2009-10-5 12:12
我知啊~~~是因为受欢迎啊嘛
不过空间里有没有头像的人的吗
看来我是孤陋寡闻了
回复 hotcool2 2009-10-5 12:14
讲开头像,其实我想问问
点解我换了头像,空间里能显示出新的头像,但论坛里不能呢
回复 Kiver 2009-10-5 15:57
hotcool2: 讲开头像,其实我想问问
点解我换了头像,空间里能显示出新的头像,但论坛里不能呢
最好使用论坛平台更换,此头像数据可能没有同步而不相同,时间稍长点就会同步的了~
回复 T520025 2011-1-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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